其實自己幾乎不談當兵的事情,因為是黑歷史、痛苦的回憶!
但不是因為痛苦的回憶不談,是做了很多想起仍會懊悔的行為!
至少一兩個士官,因為我沒打算續簽!
至少一兩個士官,因為我沒打算續簽!
連長不知道是沒續簽,還是不能續簽!
營輔導長、連輔導長 常跟我聊天,讓我放鬆,分別轉戰學校教官、申請轉調金門
副營長帶酒進來喝,沒人踢爆。第一個針對我。不能續簽!
營長帶女人進來過夜,沒人踢爆。我的事件中不知態度、作為。調職!應該是被牽連
師部幾位長官,被小小記了警告、申誡!
一開始是,我當時已經很嘿,但還沒開始故意搗亂。
有一段時間因為精神壓力,我是天天吃安眠藥睡覺,所以只輪早上的安全士官!
相對的我高頻率當值星班長,不知什麼原因我被排夜哨了,很理所當然的叫不起來。
事實上我有起來,只是晚了一段時間才去。
排除 排名單的人、我 是故意的,那就這事情就不了了之!
可是幾天後,副營長 無限把這件事情鬧大!直接送軍法審判!
而我一直在申請不適任提早退伍,所以不怕鬧大,大過記到3支~100支,我都不在意!
做了很多瘋狂的事,包含:
槍口對人(沒子彈)、
打靶時對地面2~3秒打完六發、
絕食、
多次用手打破玻璃床(送醫多次)
以上都是我敢說的,還有更多更多會觀感會變差的,我沒說!
當然我不做對別人危險的事情!
最後 精神鑑定、上面綜合判定
我根本不適合當兵,也不准許當兵。 為什麼一直擋下我的 不適任申請!
而我有危險行為,為什麼還可以打靶?
有自殘行為,就不該留在軍中了!
安眠藥事件,連上沒有錯,副營長 扛下所有責任!
我是 SARS 後當兵的,所以沒住過 軍中旅館! 但是有聽聞過!
後期,我是在家休息,只有莒光日回去,但也窩在 士官房間!
週三晚上進去,待到周四下午。
原本是4人一間 變成 1人一間的小房間,都在裡面看小說、漫畫!
有一位我的班兵監視、照顧,跟著我 看漫畫!(只有我吃吃喝喝)
這應該也算是我的軍中旅館吧
約莫住了5~6周,包含新年連續住了好幾天,最終提早一年退伍!
不過我還是登記正常退伍,因為待了超過2年! 有些人役期3年起跳!
安眠藥事件前後,我都對自己的班兵很好!
只是我不知道為啥當兵時特別笨,所以表現比較差,但中規中矩沒有犯什麼錯!
所以黑,但也沒有被針對! 只是好差事、重要工作---都不會有我!
我跟其他人,關係不差,跟班兵關係偏好!
當然班兵也覺得我很笨很爛,而班兵不乏 學、碩、博。所以是他們在告訴我怎麼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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